应届大专入户
成都学历落户前置条件
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,可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。
所需材料
1.入户申请表
2.毕业证
3.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“成都人才服务码”(留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学位证书)
4.户口簿、身份证
5.其他材料
根据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.单位集体户.选择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,并提交相应材料:
进入合法稳定住所: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房地产权证》(无权证提供购房合同记录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)(原件及复印件),住房直系亲属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。
直系亲属: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房地产权证》(无权证提供购房合同备案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)(原件及复印件),户籍居民户口簿.亲属关系证明材料,。
进入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:我没有房间证明材料.集体户主页和空白内页(工作单位集体户在单位领取)。
往届大专入户
成都学历落户前置条件
35岁以下普通全日制大专毕业生,包括国外取得学历的人员,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.郊区根据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.单位集体户.人才中心集体家庭申请本人结算。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,可以按照有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.未成年子女.老年父母落户。
郊区:新津区.简阳市.都江堰市.彭州市.邛崃市.崇州市.金堂县.大邑县.蒲江县。
所需材料
1.入户申请表;
2.毕业证书;(原件及复印件)
3.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“成都人才服务码”
4.户口簿(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)或户籍证明.居民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
5.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: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房地产权证》(无权证明提供购房合同记录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)(原件及复印件),房屋为直系亲属,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。
6.直系亲属: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房地产权证》(无权证提供购房合同备案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)(原件及复印件),还需提供户口簿.亲属关系证明材料
7.集体户:提供集体户主页主页.空白内页.我没有房间证明材料。
办理流程
第一步:获得自己的专属“成都人才服务码”
第二步:持所需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